鹤庆县关于新增2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
(第7号)
2022年11月27日,鹤庆县在集中隔离场所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活动轨迹和行程公布如下:
一、轨迹情况
(一)初筛阳性人员1(黄某某)
11月23日
08:30—22:00在云鹤镇新生邑村委会龙马邑自然村魏某某家,到云鹤二小门口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时间:11:30—13:40,17:20—17:40);
22:00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4日
11:30—14:20到云鹤二小门口接送孩子,回家后未外出;
14:20—17:20在县城城南农贸市场、后街税梅帽子店(武庙商业街东门往北)、后街中药店铺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7:20—17:40到云鹤二小门口接孩子,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5日
00:00—22:00在家未外出;
22: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二)初筛阳性人员2(刘某)
11月24日
19:40乘坐私家车从州外入鹤,到草海镇石朵河东登村王某某家;
19:40—20:00在王某某家;
20:00离开王某某家,自行前往县城。
11月25日
01:1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二、健康提示
请与上述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大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鹤庆县疫情指挥部:0872–4125237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0872–3034091
鹤庆县疾控中心:0872–4129333
鹤庆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组前线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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