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关于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和
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
(第8号)
2022年11月28日,鹤庆县在集中隔离场所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愿检尽检人员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活动轨迹和行程公布如下:
一、轨迹情况
(一)无症状感染者(张某)
11月24日
07:20—07:30从云鹤镇新生邑村委会龙马邑自然村家中送次子到云鹤二小上学;
07:34—07:44在“永恒有间肉饵丝”早点店(县税务局西边)吃早点;
07:55—18:00在洪鑫汽车修理厂(金墩乡映红桥西)上班;
18:13—18:25在金墩乡积德村委会塔冲村张某某家购物;
18:25—18:33在超群酒厂(洗马池水库附近南班榜村村口沿大羊线往南约1公里处)买酒;
18:45回到家后未外出。
11月25日
00:00—13:45在家未外出;
13:45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11月26—27日在集中隔离场所管控。
11月28日12:20从集中隔离场所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二)无症状感染者(黄某某)
11月24日
06:30—12:15、14:00-17:15、18:30-21:15在鹤阳初级中学上学,其余时间均在云鹤镇新生邑村委会龙马邑自然村家中。
11月25日
00:00—13:45在家未外出;
13:45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11月26—27日
在集中隔离场所管控。
11月28日
12:20从集中隔离场所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三)初筛阳性人员(杨某某)
11月21日—28日
在金墩乡积德村委会高家营自然村和鹤翼庄自然村频繁活动,有疫情传播风险。
11月28日
09:00—10:40县城日月广场进行核酸采样;
22:15因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二、健康提示
请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现有7例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少聚餐,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大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鹤庆县疫情指挥部:0872–4125237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0872–3034091
鹤庆县疾控中心:0872–4129333
鹤庆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组前线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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