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鹤庆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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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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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和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5月10日分别进驻相关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县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松桂镇党委和南庄村、松桂村等15个村级党组织;云鹤镇党委和菜园村、东升社区等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 巡察工作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是代表县委对所管理党组织进行的政治监督。一是始终把握巡察的政治监督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工作: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文件的通知》要求,重点了解党政“一把手”和村级“一肩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的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松桂镇党委和南庄村、松桂村等15个村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巡察信箱: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9号(县委巡察办) 巡察意见建议箱:县纪委大门口、原县委大院大门口和松桂镇政府及所属15个村门口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云鹤镇党委和菜园村、东升社区等6个村(社区)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巡察信箱: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9号(县委巡察办) 巡察意见建议箱:县纪委大门口、原县委大院大门口和云鹤镇政府及所属6个村(社区)门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中共鹤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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