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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庆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 来源: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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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9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鹤庆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鹤庆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鹤庆县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鹤庆县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高位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11月2日,召开十二届县委第108次常委会议,通报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鹤庆县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经十二届县委第111次常委会议审定的《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鹤庆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154条整改措施,先后2次召开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标巡视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县委书记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主动认领、全面认领,对整改相关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确保巡视反馈意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37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主动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及时,领会精神不够深刻”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程”制度,在全县重大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坚持把开展理论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融入全县各项工作的各个领域,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力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三是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成果,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外出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方式,不断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

(2)针对“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专题研究讨论重点发展问题,助推三产融合协调发展。不断改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形式,组织专题调研推进工作,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全面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二是2020年先后组织召开了中共鹤庆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七次全体会议,达到《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全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的要求。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部分生态治理工作滞后”问题。一是依托“第一议程”、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步成立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二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成立整改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工程治理、沿江养殖废水整治、食品加工和餐饮废水规范排放三个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对重点河流附近的重点村庄、养殖户废水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污水直接外排,全力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城乡生活污水废水不再排入巡视反馈河流。严格对照“三线一单”刚性约束要求,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源头把牢准入门槛,有效防范和处理一批污染隐患、生态破坏苗头问题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每月对漾弓江入境断面和境内断面取样监测一次,通过环境整治,漾弓江境内断面水质由2019年的Ⅳ类提升为Ⅲ类,达到了省州考核要求。三是对太平村涉及的41家腊制品腌制加工户完成实地核查,下达并签订整改通知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加工废水已委托第三方(顺丰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确保加工废水不外排、直排。四是编制完成了《鹤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村落 34个,已完成草海周边5个行政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草海镇新华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11个传统村落完成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漾弓江流域辛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鹤庆县金沙江支流海尾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报请省级评审。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华润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五是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许可制度。草拟《鹤庆县畜禽粪污处理指导意见》,实施鹤庆县畜禽粪污处理处置试运营项目,同步开展养殖户摸排工作,全县共排查14576场户,签订《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承诺书》1590份,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735份。强力推进“垃圾革命”,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做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上报并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州项目库,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3.关于“贯彻经济社会发展的部分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没有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非法用地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排查133宗,已完成整改77宗、整改率57.89%,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根据《鹤庆县坝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分两期对坝区石材加工行业进行整治。至2020年12月143户石材加工户已经全部停产,在加快清理场内剩余石材及拆除地上附着物,目前已完成56户清场验收工作。三是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我县违法图斑20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162个违法图斑的整改、整改率达到77%,全县占用耕地比例为6.9%。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任务。

(5)针对“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医政管理薄弱”问题。一是加大人才招录,专项招聘招录的37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已于2020年12月份到岗,进一步充实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力量。二是安排对口帮扶医生到一线工作,充分发挥在县医院诊疗、培训带教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强化人才培训。选派相关人员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和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培训。组织2020年浦东新区-鹤庆县“携手奔小康”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四是落实资金保障。及时兑现2020年健康扶贫“拴心留人”政策项目州级补助资金508800元和县级补助资金446400元。五是对卫生健康系统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医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组织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8名医师进行再次考核(补考),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配齐配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六是制定《鹤庆县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工作要点》,督促医疗机构完善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长效机制。

(6)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目前,全县具有审批事项的21家县级部门已全部将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全面整合各部门审批职责到行政审批局。二是制定《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整改方案》,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三是2019年至今,全县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8项,通过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基层承接能力,有效承接落实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做到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7)针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意识不足”问题。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PPP项目进行再评估,从严控制投资,考虑长远收益,实现项目平衡,降低潜在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用,动态监测债务风险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强化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约束性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源培植,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千方百计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二是统筹推进国企实体化改革,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企业负责人与政府部门全部脱钩。制定《鹤庆县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及工资薪酬改革办法(试行)》《鹤庆县县属国有企业大额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鹤庆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鹤庆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等国企管理制度,完善国企考核管理。拓展企业实体化经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提升企业抗风险和偿债能力。

(8)针对“抓脱贫攻坚工作韧性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县管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召回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高质量通过省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考核。二是及时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反映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一起,以严管严查严处倒逼干部勤勉尽责、担当作为。三是实行“云岭先锋”APP按日通报制度,及时提醒队员完成打卡签到任务。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021年1月1日至26日“云岭先锋”签到率达到85.3%,在大理州排名第一。四是进一步压紧压实沪滇办责任,严格项目验收报账程序,加大对资金报账指导,加快项目验收、报账进度,鹤庆县2019年、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及报账工作。五是充分论证沪滇项目可行性,因地制宜、精心梳理形成鹤庆县2021年拟申报项目请示上报州沪滇办,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待省州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后立即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计划。

(9)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根据《鹤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线索受理、研判、分流、督办、通报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244条,核查完结244条,完结率100%,完成省州线索清仓目标。二是印发《鹤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鹤庆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2次发布《告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敦促书》,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四是建立“双专班”工作机制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破网打伞”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件26人,立案查处18件18人,办结18件18人。

4.关于“政治建设标准不高,自我革命精神不够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不够深入”问题。2020年11月30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视剖析,再次深入查找剖析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对我县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要求,做足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把关会议材料,带头深刻检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鼓劲加油、提振士气。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全县9个乡镇和63个县级机关民主生活会严督实导,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县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相关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精心组织上专题党课、廉政党课和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向州纪委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86份。二是县委常委主动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检查制度,县委书记带头同县处级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按要求对县委县政府党政班子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严把廉政谈话材料关,坚决杜绝谈话记录雷同情况发生。四是制定印发《鹤庆县关于禁止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规定(试行)》《鹤庆县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亲属关系“年猪饭”宴请的相关规定(试行)》。五是研究制定《鹤庆县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相关规定》。

(13)针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够”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督促县纪委监委及时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219件349人,已办结159件281人,巡察问题线索转立案数从15件20人增加为30件36人,分别增长100%和80%;2020年四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90件111人,已办结28件43人,其中转立案15件16人,成案率为37.2%。

2.关于“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全员培训”等方式,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法规条例的学习培训。二是每周一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学习,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干部思想蜕变的根源和行为堕落的轨迹,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四是印发《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五是全面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违纪违规行为,严防“灯下黑”。

(15)针对“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贯彻《规则》《规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年中测试》。二是县纪委案件监督室将本轮巡视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三是扩大发现问题的视野,聚焦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2020年,共开展5轮125次明察暗访,发现87个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问题整改通知单8份,通报曝光2批次4个问题15人次。四是大力宣传巡察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关注巡察工作,积极参与巡察监督。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比以往有所增加,接受群众来信7件,来电34件,来访30件。五是2020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0件,处置问题线索83件,批评教育105人,问责7人,给予党纪处分29人,政务处分7人,通报曝光33批次102人次。1-10月大理州纪委监委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报中鹤庆县排名第2名,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件6人,已消除空白。

(1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了《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和《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针对派驻机构办案力量不足的实际,建立了《乡联乡、组联组、常委委员联乡组室工作机制》。二是将14个派驻机构的人、财、物收归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配备组长和副组长。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探头”作用,截至目前,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有自办案件。四是根据缺编情况,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已制定了人员调整方案,逐步配齐配强缺编人员。

(17)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全县7个乡镇纪委“三转”工作不到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下发《关于上报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纪检专干(监察员)建议人选的通知》,9个乡镇已按“三转”要求整改到位,无兼职情况。

3.关于“部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缺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在2020年度的州对县、县对乡镇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领导干部均已按要求申报相关情况。二是制定下发了《鹤庆县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兰花、银器、铜器等地方名贵特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试行)》、《中共鹤庆县纪委 鹤庆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兰花和银铜器等名贵特产交易收入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兰花和银铜器等名贵特产交易收入情况申报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按要求如实向组织作出申报。

(19)针对“有的部门和单位廉政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了《中共鹤庆县纪委 鹤庆县监委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9个乡镇55家县级部门上报《鹤庆县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报告表》,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关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拟制定出台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措施。三是深刻汲取县城管局案件的经验教训,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监管,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20)针对“工程领域违规邀标、分割项目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省州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标准化服务做好相关工作。对应招标而未招标工程项目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9月停止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代理活动,解除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集采的相关权限,不再使用“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公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4.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发文数量未得到控制”问题。一是组织全县各级办公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解决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作为破解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抓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印发《关于建立鹤庆县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按月调度、定期研究本领域本部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或措施。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任务分工方案》,先后以会议套开的形式,组织召开2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三是建立文件、会议预警机制,以上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发文为基数,按精简比例30%核定本年度发文、召开会议限额,每月通报发文情况。四是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组织专人第一时间到相关部门实地调研,认真分析研判文件过多、层层发文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控制精简会议、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对文件、会议进行审核把关。2020年全县发文精简28.48%。五是坚决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提倡开解决问题的会、开务实高效的会,从严控制各级各类会议数量,坚决压缩会议频次。

(2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重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二是制定印发《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问题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涉及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研究制定《鹤庆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三是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巡视整改问题专题会议,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从巡视反馈之日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细则、《鹤庆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是2020年9月15日,县委书记组织召开立行立改问题交办专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涉及问题均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五是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加大节假日期间督查力度,对公职人员违规办客、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六是以上问题上级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置。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偏差,沿袭上一届县委做法召开县委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应该由县委常委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等‘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鹤庆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鹤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县委专题会议只研究具体事项,不作决策。自反馈之日起,未召开县委专题会议,涉及相关会议以工作推进会议的方式召开,严格按程序报批。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县委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范围、议题报送、汇报等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题,从严把关议题。三是建立实施县委常委会议决策事项提前报告制度,常委会议议题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一天送达县委常委知晓,确保决策过程充分科学。四是进一步规范记录常委会议情况,原汁原味记录讨论发言、决议事项等会议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会议决策过程。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一是深化干部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分阶段、分组由县委领导带队深入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按照“收集资料、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综合分析”四个步骤,全面研判班子整体效能、干部德才素质,掌握一手资料确保用人的精准性。目前全县9个乡镇分析研判工作已全面完成,县级部门分析研判工作正有序开展。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结合前期分析研判结果,进一步选拔使用脱贫攻坚、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项目等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激励全县干部开拓创新、担当作为。2020年,提拔干部38名,其中脱贫攻坚一线提拔24人,重点工程、经济一线提拔20人。三是已完成近5年全县受处分人员梳理,并建立了台账,加强人员日常跟踪了解,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听取征求纪检机关等重点部门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对巡视反馈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提拔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从严教育监管,持续加大跟踪教育培养力度。

(25)针对“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二是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档案专审目录,对归档卷宗中易错的材料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三是对近五年来受处分人员进行信息梳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复核检查档案材料,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四是成立公务员年度考核整改工作组,再次核查所有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从根源上纠正年度考核错误问题。五是召开全县公务员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公务员考核真实准确。六是组建干部考察员人才库,加强考察工作启动后对考察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次组织实施考察前,对抽调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3.关于“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制定印发《中共鹤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鹤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组工作规则,定期研究全县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全县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二是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突出鹤庆特色,总结工作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对待问题态度端正、不遮不掩,精心撰写2020年县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报告,报告经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后上报。

(27)针对“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举办鹤庆县2020年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117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培训。二是举办沪滇合作项目贫困村书记培训班,共有19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培训,“达到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要求。三是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已立行立改,2020年10月已全面完成全县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达标率100%,先后有3个支部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支部,9个支部被认定为州级示范支部。

(28)针对“部分党委(党组)书记未严格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问题。健全完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再次明确16名县处领导挂钩32个基层党组织,其中,通过帮扶指导16个党组织在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中被评定为“先进党组织”。建立了“四个一”联系帮扶制度,由7名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党组书记对2020年排查出的8个软弱涣散行政村党组织进行挂钩整顿,其他县领导及时调整挂钩“后进”基层党组织。目前,全县12名县委常委和党委(党组)书记已经全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实现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全覆盖。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有的县直部门党组发挥不了作用”问题。一是对县水务局班子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县水务局班子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县水务局班子中有3名党组成员,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得以发挥。二是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对班子成员分工及时作出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30)针对“有的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问题。一是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由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程序规范、落实到位。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政府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由县委组织部约谈了云鹤镇党委和新生邑村党总支相关人员,责成限时整改。云鹤镇党委按照《大理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试行)》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安排专人对各乡镇被州、县级部门抽调半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办理抽调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目前已全部完成。

(31)针对“对党员教育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的自检自查和总结工作。按州委组织部“十条措施”要求,聚焦聚力普通党员开展全方位的专题培训,2020年度已完成50%的培训任务(超额完成),全县6100多名党员进党校开展了不少于3天32学时的集中培训(省州党委组织部门要求今年内完成35%的任务)。同时把“万名党员进党校”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将万名党员进党校”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鹤庆县委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意见》,对2017年以来因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的49名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1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党员日常管理。

5.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在干部队伍中存在‘无过就是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错误思想,有的干部工作中怕担责任、怕出乱子,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导致有些工作或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运用好政治学习、“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内生活制度和教育活动,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干部头脑,从思想上自觉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二是把“敢担当、善作为”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领导干部大讲堂”等集中培训、专题学习、宣讲报告及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等的重要内容,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把认识提起来、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抓起来。三是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20年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中,全县晋升86名干部,其中在脱贫攻坚一线晋升了28名,重点工程一线晋升了27名,疫情防控一线晋升了12名,任职8年以上干部晋升了13名,免职晋升了6名。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综合考评办法》,建立以实绩考核为核心,导向鲜明、重点突出、考准考实、精准差异、简便易行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五是认真落实《鹤庆县县管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鹤庆县加强科级非领导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约束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鹤庆县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召回管理。六是制定《鹤庆县干部人文关怀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严管厚爱”,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慰问和患重大疾病或遇特殊困难申请救助制度,在县委组织部设立干部人文关怀资金,每年以20万元为基数列入财政预算。七是成立了鹤庆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实施《鹤庆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鹤庆县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印发《关于组建全县村级殡葬信息员队伍的通知》,完成村级殡葬信息员队伍组建工作。八是制定下发《鹤庆县2020年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方案》,发放《鹤庆县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册》,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科普鹤庆”“鹤庆科素”“美丽鹤庆”等平台,及时召开群众会议,对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九是殡葬事业经费需求得到全面保障,全年共投入殡葬事业经费2865万元。十是印发《关于开展豪华墓、大墓和活人墓排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活人墓”拆除、“大墓、豪华墓”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活人墓”253座,整改大墓、豪华墓1162座,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十一是扎实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6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遗体公墓、4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公墓和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均已建成并已投入使用。日兴朝霞陵园经营性公墓建成墓穴900多个,正在开展服务区主体工程装修和进场道路绿化、硬化等工作。十二是财政供养人员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对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见底”方面

(33)针对“对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认识不清”问题。一是在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鹤庆期间,县委书记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鹤庆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强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每10天收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34)针对“整改工作存在‘过关’心态、‘报账’思想”问题。一是将上轮巡视移交暂存的3件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起底处理,其中2件按干管权限交由州纪委监委处置,1件已由县纪委作函询了结处置,先后两次向州纪委、州监委作了说明。针对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书4份,并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二是研究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细化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整改工作责任压实到具体机构、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时限到天,对整改完成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销号管理,做到对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相关制度不健全的不放过。

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十巡视组和州委的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这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第十巡视组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和巩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及要求落到实处、整改到位、巩固提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加快整改落地见效。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销号管理,强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整改目标明确、任务明细、措施精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视整改落实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责,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三是突出长效整改,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县委巡察监督的重点,把县委巡察作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延伸,持续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坚决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同步探索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整改推进与成效巩固齐头并进,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的每个环节。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四城同创”、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践中,体现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126609;联系地址: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云新路1号;电子邮箱:hqxwxcb1@163.com。

中共鹤庆县委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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