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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视 公 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2日
  • 来源:鹤庆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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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巡视组定于2020731日至918对鹤庆县开展常规巡视。巡视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被巡视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提升县域治理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通过开展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省委第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鹤庆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鹤庆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02091;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A203号邮政信箱;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

特此公告

                                 省委第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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