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巡察组组长张维新主持召开与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峰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县委书记段红丽同志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鹤庆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磊同志,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干部职工列席了会议。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是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我们要擦亮巡察利剑,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全过程各环节,更好发挥政治巡察保障促进作用。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用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根据县委的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巡察时间为50天(9月23日至11月11日)。此次巡察工作坚持依规依纪、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震慑;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的原则。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重点监督“一把手”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推进好巡察工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李磊同志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工作,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二要从严压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接受巡察监督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巡察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县委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务必把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分内职责,充分认识“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各项任务和相关要求,充分信任、坚决支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正确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正面引导,畅通反映问题渠道;要不断提高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严明工作纪律、突出巡察重点,高质量完成县委巡察工作。县委巡察组要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确保政治巡察的正确方向和监督效果。要严格遵守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和纪律作风规定,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双向三评价”实施办法,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接受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做遵规守纪、严格自律的标杆。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峰同志表示,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工作。统筹抓好协作配合,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调整时间,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把巡察工作同加快推进政法事业发展、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推动平安鹤庆建设创优提质。
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委政法委工作50天。巡察期间(2024年9月23日至11月1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5887337580,电子邮箱15887337580@139.com,举报箱设在县纪委大门口、原县委大院大门口和县委大院大门口,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588733758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1月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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