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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推进会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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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晚,县召开“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推进会。县领导段红丽、张洪军、杨金钊、刘宁、杨学泉、李锦泉、王琳、王剑雄、罗欣平、邓光海、王剑,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级各党工委书记、各乡镇党委书记,金墩乡古乐村干部及受灾群众代表参加推进会。会上,县委书记段红丽指出,要统一思想,立即推动“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工作的贯彻落实。“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载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是改进党群干群关系、完善民主协商制度、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科学化、现代化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党委要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启动并积极推进“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专题活动走深走实。段红丽要求,要聚焦四个重点,确保“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专题活动取得实效。要聚焦群众,倾听群众的真话、实话,帮助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问题,让群众满意;要聚焦发展,促进村组、农户的发展;要聚焦协商,结合政策宣传,协商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要聚焦质效,及时办理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办出实效,让群众真正得实惠。段红丽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领导要始终贯穿在“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专题活动的全过程,宣传好党的政策方针,树立各级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各级书记是“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的第一责任人,“书记抓”、“抓书记”;县委组织部要统筹抓好全县“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专题活动的各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专题活动的宣传,常委部门要针对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的推进工作,乡镇村、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推进“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的开展。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刘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要文章精神;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罗欣平通报了《中共大理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州探索试行“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做法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长效的通知》精神,并宣读《关于命名鹤庆县“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试点村的决定》。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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