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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金沙江禁捕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1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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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县农业农村局,州、县渔业工作站的执法人员深入金沙江鹤庆段沿线村组,对过去从事捕鱼作业的重点人群广泛宣传金沙江十年禁捕相关法律法规,从2020年7月1日起,金沙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继续实施禁捕,禁捕期为期10年。禁捕期间除经批准的特殊捕捞作业和休闲娱乐垂钓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捕区域内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捕捞,渔船和自用船只一律不得下水捕捞,禁止从事非法网箱等水上养殖。对使用“电毒炸”“拦河网”“迷魂网”“粘网”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将从严从重处罚。违反禁捕规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会同龙开口镇政府分管领导、沿江各村“两委”负责人通过发放《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鹤庆段禁捕的通告》宣传单、现场和村民交流讲解等方式,对村民进行了金沙江十年禁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动员做好捕捞群众做好转产转业,并对村民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下一步,州县渔业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禁令继续开展捕鱼作业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坚决打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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