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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 来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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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缅甸、越南、老挝周边国家疫情持续恶化,国内内蒙古、黑龙江、浙江、陕西、广西、安徽、广东、上海、天津、河南相继出现本土疫情,省内昆明市、西双版纳州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加之春节来临返乡人员增多,流动人员增,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做好我县春节期间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返乡须知

1.主动报告登记,关注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14天内有州外旅居的人员入(返)鹤前或入(返)鹤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国家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了解就学地、工作地和家乡疫情风险等级、防疫政策,若疫情发生变化,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2.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境外入(返)鹤人员:严格闭环转运和实施14+7+7”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高风险地区入(返)鹤人员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4次核酸检测(第1次和最后1次实行“双采双检”)。

中风险地区入(返)鹤人员:严格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入(返)鹤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的入(返)鹤后第一时间到鹤庆县人民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主动向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州外其他低风险地区的入(返)鹤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入(返)鹤后及时向社区(村委会)报备,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二、出行须知

春节假期期间,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带病旅行,避免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

1.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登记报备,出行前关注交通、旅游及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相关信息,注意错峰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3.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避免人员聚集

1.非必要不举办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谁举办谁负责严格管控1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必须开展的大型活动应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报属地指挥部备案。举办大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适当控制规模,简化流程,压缩时间,与会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餐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村)委会报备,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每桌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80%,邻桌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配备公筷公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要严格落实进入就餐场所人员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后,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四、做好个人防护

1.主动加强个人防护在通风不畅、人员密集的电梯、商场、超市、医院、公交车、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

2.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不组织、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到密闭性空间活动,尤其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4.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网购快递包裹购买、接触、处理冷冻食品接收网购快递包裹尽量佩戴口罩、手套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处理完后及时洗手;不食用生冷海产品,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

5.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情况

6.积极主动配合排查和流调,提供准确信息。如实反映个人旅居史和活动轨迹,自觉遵守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重点场所防疫要求,关注正规渠道发布的权威准确信息,科学理性面对疫情形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村(社区)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和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辛屯镇受理电话:0872-4340005

草海镇受理电话:0872-4130810

云鹤镇受理电话:0872-4124385

金墩乡受理电话:0872-4331016

松桂镇受理电话:0872-4320093

六合乡受理电话:0872-4360015

西邑镇受理电话:0872-4381258

黄坪镇受理电话:0872-4374018

龙开口镇受理电话:0872-4310034

公安局受理电话:110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受理电话:0872-4125237

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目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预防个体感染及感染后重症、死亡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县正在开展3岁以上人群第一剂、第二剂和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接种第三剂)接种工作,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60岁以上的人群,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的风险,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鹤庆县新冠疫苗接种点及咨询电话

接种名称

咨询电话

鹤庆县人民医院

0872-4124968

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872--3032516

鹤庆县草海镇卫生院

0872--3032026

鹤庆县辛屯中心卫生院

0872--3032022

鹤庆县金墩乡卫生院

0872--3032028

鹤庆县松桂中心卫生院

0872--3032035

鹤庆县西邑镇卫生院

0872--3032041

鹤庆县黄坪中心卫生院

0872--4374047

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

0872--4374047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

0872-3032048

鹤庆县六合彝族乡卫生院

0872-3032053

(具体接种时间以当地安排为准)

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温馨提示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为鹤庆县人民医院(采样点设置在医院西北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0020:00;核酸检测结果均会上传至“云南健康码”,若您需要纸质报告单,8:0020:00之间可到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领取,20:00至次日8:00可到县人民医院检验科领取(鹤庆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感染科0872412711624小时行政值班电话13988547369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我们相信,在全体父老乡亲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会让您、我和我们的家人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

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办公室

(代   章)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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