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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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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公布: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联系电话:0872-41261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履行法定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鹤庆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11条。具体为:

1.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4条,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5篇。

2.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份,其他文件13份,政策解读25(一文多解,即图解、图表、访谈等形式)份。

3.建设“鹤庆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披露)平台”专栏一个,公开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和主体清单信息83件。

4.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适时更新组织机构信息9条、发布疫情防控6条、公示公告32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9条、监督督察22条、新闻发布17条、行政处罚27条、行政强制3条,行政许可261条,统计信息57条、审计信息2条、财政信息262条、政府采购40条、民生信息180条、人事招考30条、管理服务19条、农业水利68条、治安管理26条、产品质量4条、价格和收费36条、市场监管16条、国有资产和企事业单位信息100条、“六稳”、“六保”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84条等相关信息1898件。

5.试点领域类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建设项目80条、公共资源交易90条、义务教育59条、户籍管理3条、社会救助121条、养老服务56条、公共法律24条、稳岗就业35条、社会保险14条、国土空间规划66条、征地补偿9条、生态环境59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条、保障性住房13条、农村危房改造3条、城市综合执法4条、市政服务11条、涉农补贴191条、公共文化服务18条、医疗卫生25条、安全生产24条、应急救灾34条、食药安全20条、乡村振兴48条、税收管理/减税降费9条等相关信息1018件。

6.村务公开相关信息176件。

7.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清单225份。

8.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42份。

9.其他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更新2142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未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县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实行“一日两监测、一日一清零、一季度一通报”,强化政府信息的安全、规范、准确;二是建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具备在线查阅、电子版和图片版下载功能。三是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将“五公开”要求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做到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统一监管,每日开展网络巡查。二是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运行环境均已支持IPv6版本。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移动客户端)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符合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三是实现非紧急类热线12345”一个号码服务,及时催办、督查并提醒各单位及时处理回复上级下派工单,要求各部门按时限认真完成各项诉求工单处理回复,全年受理工单1866件,办结1866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把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及时性、权威性。二是组织开展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工作队伍素质。三是印发了《鹤庆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评细则》,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公开责任,以考核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3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33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鹤庆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清单发布信息。二是部分单位政策解读未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发布解读材料不够及时,解读方式单一,质效有待提高。三是个别政务新媒体转载重要信息不够积极主动。

改进措施: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高效公开政府信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着重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二是严格按《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三是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重要政策信息,做好重要政策信息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同步更新、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鹤庆县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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